旅游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旅游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10-03-31 发布者:hpwind 浏览:
为了提高我系预防和控制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我系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稳定,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系实际,特制订《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现场应急处理
现场应急处理执行下列一般程序。
1、突发事件发生时保持镇静,沉着应对,立即向有关部门 ( 学校保卫处 ) 报警,并组织师生员工施救或自救,努力将人员伤亡减少到最低程度。
2、立即向学院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向公安、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门紧急求援,使灾情尽快得以控制,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3、突发事件发生后系部有关负责人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听取突发事件情况汇报,召集领导小组应急处理会议,采取应急措施全力组织抢救,维持秩序,疏散师生,保护现场,监控险情,关注事态发展。
4、协同有关部门抢险救灾,配合调查取证,做好伤患人员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伤患人员家属取得联系,做好对家属的安抚解释工作。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二、信息报送
1、报送内容:事发时间、地点;突发事件的经过、伤亡人数、直接损失;突发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需有关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突发事件报告单位和报告人等。
2、报送程序:分两级报送。
( 1 )事发个人报送。事发后立即打电话通知系部领导,并随时汇报事件的处理情况。
( 2 )学院报送。系部领导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向学院有关部门和院领导报告,并随时汇报事件的处理情况。
三、突发事件调查监控
1 、突发事件调查。突发事件发生后,积极协助学校保卫部门进行突发事件调查。系部和个人要做好相关现场保护工作。任何人不得隐瞒真相。
2 、防范监控。为了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我系要加强隐患的排查、整改,系部领导应对我系安全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指导、督促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建立档案,逐级上报,并制定防范监控方案,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和有效监控,杜绝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程序
1. 火灾
1)立即切断发生火灾所在地的电源。
2)立刻拨打“ 119 ” 、“5107110”“ 110 ” 。
3)先以灭火器灭火,并有组织地进行抢救。
4)迅速向有关部门报告。
5)组织师生有序撤至安全地带。
6)配合消防及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7)尽可能保护现场,做好涉及本案的有关证人、证词记录。
2. 食物中毒事件
1)凡就餐后,师生出现不明病因的肚痛、胸闷、恶心、乏力昏沉、呕吐、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相关负责人报告。
2) 迅速与校医院取得联系,采取就地救护。
3) 根据事态严重情况决定是否送医院救治(急救电话:120)。
4)根据事态发展情况,经学校批准后,迅速与家长或家属联系。
3. 暴力伤害或抢劫等事件
1)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凶、行窃、斗殴、抢劫、劫持人质、放火、破坏公私财物等,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
①迅速拨打校园 110:“5107110”,报告校保卫处。
②视情况报警( 110 或派出所)。
③对歹徒进行劝阻或制服,保护在场师生安全。
④迅速报告学校和学院有关负责人。
⑤立即将受伤师生送入校医院或附近医院进行救治。
2)记录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节,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凶器,保护好案发现场。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4.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当社会上出现流行病疫(如“非典”、“流脑”等),凡师生中出现与该病相似的症状时,要马上报告学院有关负责人,及时到校医务室进行诊断,一经确诊为传染性流行病或疑似传染病,立即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1)对该师生所在单位、班级等有关公共场所进行严格消毒和隔离。
2)坚决杜绝染病师生带病上课、工作,必须经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已康复并不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准上课和工作。
3)在有关部门指导下,采取一系列防范及保护措施。
5. 学生群体性活动
学生在校群体性活动(如体育课、活动课、运动会、各种集会、集体活动)或由学院统一组织的校外群体活动(如春游、秋游、社会实践等活动),若发现学生伤害、丢失等突发性事件,必须根据情况及时处置。情况严重的需立即上报学校和学院。现场负责人或第一位发现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教师为应急处理第一责任人。
6. 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
1)发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知情人员应立即报警校园 110“5107110”、110 或 120 ,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及时实施救治,并及时将情况报告给班主任、辅导员或学院负责人。
2)有关负责人获悉情况后,应立即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及时将伤员送至医院救治。
3)视情况通知给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来校接待和安抚工作。
4)领导小组应协助保卫或公安部门开展调查。
7. 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
1)师生擅自离校后,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向班主任、辅导员和系部负责人报告。
2)系部有关负责人获悉情况后,应立即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同时及时进行调查;对去向不明的师生应立即组织查找,及时查明该师生的去向。
3)在无法查明去向的情况下,学院应及时将情况向保卫部门汇报,同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或老师家属。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旅游系
2010 年 3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