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管理学科发展专业指导委员会名单
旅游管理学科发展专业指导委员会名单
发布日期:2010-10-22 发布者:yam121 浏览:
2008年12月6日
顾问主席:阮雪清
顾问:阮雪清郑友裕 倪木荣王顺明
主任:周作明
副主任:朱平安
主任委员:陈先珍 余泽岚 季和宾 顾关根 周必华李军
杨少勇 谢重山 衷福兴 衷柏夷 邹全荣
秘书:郭进辉
附件:
武夷学院旅游系
旅游管理学科发展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
(2008年12月6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武夷学院旅游系旅游管理学科发展专业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指导委员会)是由旅游系聘任武夷山市旅游业界具有丰富旅游管理经验和旅游产业经营管理业绩显著的专家组织。指导委员会受旅游系委托,负责旅游系旅游管理学科发展及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研究、指导、咨询工作。
第二条 指导委员会的任务:全面贯彻国家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旅游管理学科发展规划,提高旅游管理学科教育质量;指导和推进旅游管理学科专业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提出并研究有关本学科专业发展中的重大课题,促进本学科各专业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指导和促进本学科专业教师队伍建设。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专业指导委员会设顾问主席1名、顾问若干人、主任1人、副主任1人、主任委员若干人和委员会秘书1名。主任与副主任由武夷学院旅游系负责行政与教学负责人负责,顾问主席、顾问、主任委员由在旅游业界具有丰富经验和突出贡献的学科专家担任。
第四条 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应具备的条件:在旅游业界已经做出一定贡献或在相关领域产生重要影响的企业界人士,或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的人士,或从事本学科专业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的本学科专家。
第五条 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经旅游系学科指导委员会讨论和同行专家推荐,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武夷学院旅游系聘任与管理。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任期为3年,可连聘连任。
第三章 职 责
第六条 组织开展本学科专业建设、改革与发展的战略研究,提出本学科专业设置与调整的建议、意见和学科专业发展规划。
第七条 研究学科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学科建设工作的有关政策、规章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 提出本学科重点教学改革与科研课题的建议,指导并积极承担或参与课题的研究工作。
第九条 指导、促进学科师资队伍的规划和建设。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条 指导委员会一般每年召开两次全体委员会议,会议由主任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扩大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不定期召开指导委员会专题会议。
第十一条 指导委员会工作计划根据学科发展规划和有关教学部门的工作计划,在主任主持下,由全体委员讨论制定。
第十二条 指导委员会对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教学工作、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议和意见,报学校相关部门,供学校决策、参考。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由武夷学院旅游系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施行。